河北大学管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 2018-04-17 11:39:17     作者:tw2017     点击:1009


依据《河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及《河北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8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学院成立导师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等环节)。

三、复试办法

1.学术水平审核(100分)

1)前期研究成果(满分:80分)

考生提供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及硕士毕业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初稿)

具体打分标准:

论文著作(满分20分)

类别

级别

分数

备注

论文或著作

学校认定高端科研成果

20

要求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考生第二作者(需出具相关证明),成果等级认定根据河北大学社科处、科技处相关办法认定

核心

15

省级刊物

5

课题和获奖(满分20分)

类别

级别

分数

备注

课题或获奖

国家级

20

省级

15

校级

10

硕士毕业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初稿)(满分40分)

导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论文水平和学科相关性等方面对论文进行打分。

2)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满分:20分)

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由导师考核小组负责打分。

2.复试面试(100分)

1)复试面试按二级学科专业进行。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两道试题,其中一题为报考导师问题,另一题为其他导师关于本专业相关问题。

2)打分方式:分为A票和B票,其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导师组成员持B票。票面分值均为100分。复试结果当场封存,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我校纪委监督下拆封、计算分值。

3)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后×40%)。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复试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

4)复试过程中,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得低于10分钟。

四、学院监督举报电话:5977048;电子邮箱:hbuglxy@foxmail.com。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2018 年 4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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