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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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8

    各班: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政字2022〔24号〕)、《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0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2022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内容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二)单项奖学金:精神文明奖、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劳动实践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评选标准详见《河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政字2022〔24号〕)、《河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05〕7号)。

    二、评审程序

    (一)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确定班级初选名单,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班级评议情况各学院留存备案。

    (二)学生申报、班级评议等程序均在学生事务网上服务平台进行。

    (三)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劳动实践奖,先进班集体的网上申报待学院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

    (二)各班需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进行评定推荐,认真审核学生上报材料和相关信息。如有不符合参评标准、拆分或合并名额的情况,将取消推荐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三)实行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制,班级公示2天,学院公示3天,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四、有关说明

    (一)2021-2022学年因违纪受处分者、所在宿舍出现一次“一星级”或三次“二星级”者,取消该学年评奖资格;

    (二)特等奖学金申报无比例限制,但不额外增加奖学金名额。学生需在学生事务网上服务平台同时申报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提交学院审核后系统导出并打印,后附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学校审核确定最终获奖等级;

    (三)单项奖学金(除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劳动实践奖外)申报审核提交后从系统中导出表格并打印,后附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学校最终审核评议后确定获奖结果;

    (四)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体育比赛优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中的团体奖,只需团队负责人进行申报;

    (五)先进班集体需在申报系统中指定班长,申报流程为:本班辅导员登录系统-班级管理-指定班长,班长登录系统-集体评优-申报。

    (六)《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以体育教学部提供的2021年及2022年春学期体测成绩为准,一次合格即为达标;

    五、材料报送

    请各班于11月3日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时间:11月3日(本周四)下午14:30—18:00于团委办公室(B1-113)统一收取。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ngzhuxuejin11@163.com。

    (一)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提交(附件7)《河北大学2021-2022学年先进班集体评审表》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评审表及相关文件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河北大学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线上申请并于辅导员审批前导出);

    (三)《河北大学2021-2022学年单项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劳动实践奖暂不需要网上申请,其他单项奖学金于系统提交后立即导出保存并打印纸质版即可);

    (四)2021-2022学年综测成绩单(辅导员签字)纸质版;

    (五)(附件5)《管理学院xx班2021-2022学年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情况汇总表》纸质版(辅导员签字),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附件1/uploads/soft/20221101/1667300593.zip

    附件2/uploads/soft/20221101/1667297045.zip

    管理学院团委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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