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 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3]29 号)和《河北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确保公平性。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确保科学性。合理确定复试比例,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三)确保安全性。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一)报考我院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 120%差额比例,四舍五入后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中全日制类型按照计划缺额的 15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复试。
(二)单独考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三类专项计划,指标专用、等额复试、单独录取。
(三)进入复试最后一名,初试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四)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通过加分进入复试的专业,加分考生不占用初试统考考生的复试名额。
(一)复试形式。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 windows7 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二)复试时间。根据国家复试、调剂工作统一部署及网络复试平台运行情况,定于 3 月 22 日-25 日对一志愿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和拟录取;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后开展调剂工作,并对接收的调剂生源进行复试录取。4 月 30日 前完成全部考生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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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情报、会 计、审 计、工商管理(全)、工商管理(非全)、公共管理(全)、公共管理(非全)进行政治理论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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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3 月 23 日-25 日,具体时间群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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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3 日 19:30-20:30 进行政治理论测试,考生在 19:00 前以“报考专业+姓名”身份登录腾讯会议,考试全程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静音状态,会议室密码会在各专业复试群内公布或电话通知。19:30 公布试题,答题时间为 1 个小时。答题完毕,请考生将答题纸(自备 A4 纸,抬头注明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于当日晚 20:40 前将 PDF 版答题纸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QQ群内公布)。非考生和非监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三)复试内容。
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网络远程复试流程为:3 分钟内的中英文自我介绍、回答系统随机抽取的试题、回答导师组提问的问题等。报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复试时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采取开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二十大精神学习与理解,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满分 100 分,形式为开卷笔试。
(四)复试成绩及评分标准。
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线。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1.学术型硕士、资产评估和税务专业型硕士总分 100 分:专业知识能力(70 分)、外语能力(10 分)、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20 分);
2.会计、审计、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型硕士总分 100 分:专业知识能力(60 分)、外语能力(10 分)、综合素质(10 分)、政治理论测试(20 分)。
(五)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和考试资格的核查。
1.考生于 3 月 22 日上午 12 点前须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在 QQ 群内公布)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 格式):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比是 7:3,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具体算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总分 500 分的÷5;总分 300 分的÷3]×70%+复试成绩×30%。
1.以招生专业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3.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全日制定向类型的考生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所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 10 日内向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具有本人及用人单位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调个人档案。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一)监督管理。采用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管,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所有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三年。
(二)回避制度。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三)考生复议。复试调剂录取期间,我院复试监督小组接受投诉举报和考生申诉,对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