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北大学管理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5

    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河北大学校团委文件精神,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现已全面展开。现对“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提出如下要求,望各团支部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范围管理学院2018-2020级本科团支部

    二,评选标准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联系和服务团员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学院和团员青年的高度认可。

    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各团支部书记组织本部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标准,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按照材料要求(见下)撰写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申报材料,材料具体的形式、风格自定。

    2.各团支部完成申报材料后,需经过辅导员认真审阅,确认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可信,辅导员在材料首页签字后,请各团支部于2021年4月3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管理学院团委办公室(成教312)。

    3.由管理学院团委进行审核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并对获奖团支部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4.如无特殊情况迟交或不上交申报材料,将影响该团支部等级评定。

    (二)材料要求:

    1.各团支部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书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材料中应展示的内容应包括:团组织建设以及相关介绍;特色团日活动介绍;团支部成员总体在学习、卫生、生活相关状况的介绍;团支部集体荣誉相关获奖证书的照片(荣誉获得时间应为2020年度);如有班级特色材料,如班刊、班报等可附在最后。

    3.材料内容着重强调团组织建设的部分;获奖证书只需团支部集体荣誉证书和特殊个人奖项(不包括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会计资格证书等),各团支部的个人荣誉证书不超过5份,荣誉获得时间应为2020年度。 共青团河北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扫码分享